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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的口语“贼”与“寇”

来源:商务知识 时间:2018-10-06 点击: 推荐访问:东北常用口语

  今东北松辽一带,言事物绝好曰“贼好”,绝坏曰“贼多”,来表述言及的事物极多。外地人见东北人好言“贼”,有些奇怪莫明其妙。本地人言之已成习惯,也不知其所从来。197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在“贼”之外,又分立一条目“贼”,其释义云:“贼(方)副词,很(多用于令人不满意的或不正常的情况)。”这个解释也不甚准确。其一,虽与“很”意有些相当,却又甚于“很”其二,并不只是一贬义词,人们对某一事物特别喜爱时,也常说我“贼喜欢”。

  东北地区方言,以“贼”作为副词使用,究其所源,出自古代中原地区。《史记·张汤抟》:“始倏候以为禹贼深,弗任。”以贼深来表述赵禹用法很酷刻深,就是一例。“寇”与“贼”词义相近,又有区别。《书·舜典》:“寇贼奸宄。”《注》云:“群行攻动口寇,杀人口贼。”但是“寇”与“贼”也有相似的用法和意义。汉扬雄《方言》谓:齐宋之间,“凡物盛多谓之寇。”晋郭璞《注》云:“今江东有小凫,其多无数,俗谓之寇凫。”唐《陆龟蒙集》有《暴禽》一篇,正为野凫害稼而作,可见野岛确实盛多。无独有偶,沙鸡因其群居数多,也曾有“寇雉”之名。《尔雅·释鸟》:“ 鸠:“寇雉。”《注》云:“大如鸽,似雌雉,鼠脚,无后指,歧尾。为鸟憨急,群飞,出北方沙漠地。”清甏行《尔雅义疏》谓,此鸟“浅黄色,文如雌雉,形似 鸠,莱阳人和鸡。”

  现今,以“寇”与“贼”,作为表示事物盛多或特绝之义,不仅在普通话中已经消失,就足作为方言在中原地区也不存在了。可是作为这一意义的副词的“贼”,在松辽一带还广为流行。东北地区方言中,这一习俗的存在,它又从另一侧面向我们揭示,远在汉代前后,中原地区的汉族人民,就参予东北地区的开发和建设这一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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