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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准许满汉通婚

来源:婚姻情感 时间:2018-09-21 点击: 推荐访问:满汉不通婚

清廷准许满汉通婚

  1902年2月1日,清德宗降旨,准许满汉通婚。清初,因受民族矛盾、民族战争的影响,满族的婚姻风俗十分重视民族高下,禁止满、汉通婚。这种婚姻风俗是从后金时代的女真人开始的,那时的女真各部,尚处在奴隶制阶段,他们大量抢掠辽沈地区的汉人为奴隶,驱使汉人为其耕作和服劳役。这样,在满族人眼里,汉人都是最下贱的奴隶。因此,作为主人的满人同作为奴隶的汉人是理所当然的不能通婚的。其后,满族统治者则把这种婚姻风俗作为推行民族歧视政策的一部分。规定,如果满人取汉女为妻,就要取消他享有的满人特权,不能上档(上册),不能领红赏,也不能再领钱粮;如果满族姑娘嫁给汉族男子,不仅取消她享有的特权,还要受到舆论的非议。但满族入关后,杂居汉族地区,受汉族高度发展的封建文化的影响,民族融合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满汉不能通婚的禁忌愈来愈行不通,而被逐渐打破了。清朝统治者只好承认既成事实。1648年3月(清顺治五年二月),清世祖就曾向礼部发出上谕说;现在天下一家,满汉官民都是我的臣民,要他们亲切和睦,最好的办法是实现通婚。从今以后,满汉官民愿意通婚的,可以听其便。但一直到1902年,光绪皇帝才降旨,公开准许满汉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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