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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一律死刑”?评论员们告诉你为啥行不通

来源:商业策划 时间:2018-11-24 点击: 推荐访问:人贩子为什么不判死刑

   好像忽然之间,“人贩子一律死刑”话题就刷爆了朋友圈,在义愤填膺的声讨霸屏一天一夜之后,专家学者和主流媒体的理性声音也纷纷出来正视听,毕竟情绪化 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走极端反倒可能助长拐卖犯罪恶化升级,更何况这一轮舆论喧嚣中还掺杂了商业营销的魅影。来听听评论员们怎么摆实事讲道理吧:

  南方网

  项宗友: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有违法治精神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们欲置拐卖儿童者于死地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汹涌的民意并不总代表理性。人们这种朴素的正义感虽然契合了严惩犯罪的思维 方向,但对拐卖儿童者一律判处死刑,不仅无助于儿童解救,相反,这种‘一刀切’思维恰恰忽视了法律的教育功能,可能会堵死被拐孩子的回家之路。”

   “拐卖儿童者自应受到严惩,这本是我国刑法的应有之义。我国《刑法》规定,在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时,应判处死刑。但杜绝拐卖儿童行为,不能仅仅依靠严 苛的刑罚,而需要完善社会福利、更新继承观念甚至改变计划生育政策等一系列社会治理措施的共同作用。对拐卖儿童者一律判处死刑,不仅没有必要,也有违现代 法治精神。”

  南方网

  刘海明:舆论能替人贩子的生死立法吗?

   “参与网络舆论讨论,表明公众责任意识正在苏醒。责任意识的浓厚固然重要,比这更重要的是用行动践行自己的这个意识。所谓‘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正是如此。回到‘人贩子一律死刑’的争论,就是与其在朋友圈刷屏,不如看看自己身边有没有人员丢失的事情,有没有不速之客。你可以不学‘朝阳区群众’盯着 名人的裤腰带,但要有人家的警惕性和举报勇气。只要我们每个人敢于把身边可疑的‘不速之客’告知警方,人贩子制造的悲剧事件自然降低。那样,惩罚人贩子及 时了,比一枪毙掉的意义更大。”

   好像忽然之间,“人贩子一律死刑”话题就刷爆了朋友圈,在义愤填膺的声讨霸屏一天一夜之后,专家学者和主流媒体的理性声音也纷纷出来正视听,毕竟情绪化 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走极端反倒可能助长拐卖犯罪恶化升级,更何况这一轮舆论喧嚣中还掺杂了商业营销的魅影。来听听评论员们怎么摆实事讲道理吧:

  南方网

  项宗友: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有违法治精神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们欲置拐卖儿童者于死地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汹涌的民意并不总代表理性。人们这种朴素的正义感虽然契合了严惩犯罪的思维 方向,但对拐卖儿童者一律判处死刑,不仅无助于儿童解救,相反,这种‘一刀切’思维恰恰忽视了法律的教育功能,可能会堵死被拐孩子的回家之路。”

   “拐卖儿童者自应受到严惩,这本是我国刑法的应有之义。我国《刑法》规定,在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时,应判处死刑。但杜绝拐卖儿童行为,不能仅仅依靠严 苛的刑罚,而需要完善社会福利、更新继承观念甚至改变计划生育政策等一系列社会治理措施的共同作用。对拐卖儿童者一律判处死刑,不仅没有必要,也有违现代 法治精神。”

  南方网

  刘海明:舆论能替人贩子的生死立法吗?

   “参与网络舆论讨论,表明公众责任意识正在苏醒。责任意识的浓厚固然重要,比这更重要的是用行动践行自己的这个意识。所谓‘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正是如此。回到‘人贩子一律死刑’的争论,就是与其在朋友圈刷屏,不如看看自己身边有没有人员丢失的事情,有没有不速之客。你可以不学‘朝阳区群众’盯着 名人的裤腰带,但要有人家的警惕性和举报勇气。只要我们每个人敢于把身边可疑的‘不速之客’告知警方,人贩子制造的悲剧事件自然降低。那样,惩罚人贩子及 时了,比一枪毙掉的意义更大。”

  新闻晨报

  麦姐: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

   “有人认为,一律死刑对罪犯有震慑作用,使他们一开始就不会去拐卖儿童。这也是不可能的。贩毒也是死罪,大数额的贪污也是死罪,杀人更是死罪,古往今 来,有杜绝过这些犯罪么?只要利益足够大,市场足够大,提着脑袋做生意的也大有人在。何况拐卖儿童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从今天起,不要再为了一些悲惨的照片而冲动疾呼,不要再被一些假数据和谣言搞得惶惶不可终日。如果有余力,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帮忙转发儿童走失的消息,加入寻找走失儿童的公益组织,出一份力。”

  光明网

  邓海建:召唤出死刑就能灭得了人贩子?

   “动辄用死刑来威慑人贩子,这种暴戾思维亦非法治逻辑的本意。公共治理的现代化,绝非从国家制度到立法机关、立法理念,都去增益刑罚的处罚强度;相反, 却是在文明进程中,通过法律之外的制度设计、教育疏导,泯灭罪恶肇因,真正防患未然。还是那句老话,‘徒法难以自行’。就譬如信阳男童事件,找个没丢的孩 子都千般不易,空有刑罚,执法效率就无须考量了吗?”

  “愤怒与悲悯,是人类的天性。何况,这是关乎孩子命运的话题。但不管怎么说,召唤出死刑,未必就真能灭得了人贩子,反倒容易误伤了孩子与我们自己。这种‘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伎俩,这种分分钟就刷爆朋友圈的戾气,转相染易,令人警醒。”

  长江网

  马文会:人贩判死刑,警惕感性掩盖理性

   “人贩固然可恨,但是死刑真的就可以解决一切吗?如果人贩一律判死刑,那贩卖人口与谋杀的后果一样,那么在一些情形下,,人贩就会成为活在刀尖上的亡命 之徒,他们可能选择杀死被拐卖人口而减少逮捕的可能性。笔者虽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但是对于一些事情的理性逻辑的思考还是有的,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不 是最好的办法。罚当其罪,如何量刑,这是一个专业的问题,需要专家们去解决,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平安健康是我们每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和幸福,也是我们伟大中国梦的追求,众人能够站出来,说出自己的观点是国人的一种进步,但我们更应该是一个法治、理性的国家,极端的方式并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极容易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这将变成一场嗜血的游戏。”

  大河网

  高创:“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多重寓意

   “我国对人贩子的处罚并非不够严厉,按照《最高法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问题的解释》,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与此同 时,一个能够看到的趋势是,国家在逐步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人贩子被判处死刑同样有源可溯。饱受诟病的拐卖儿童案件惩处机制,往往是对买方‘偏 袒’和‘照顾’造成的,因而火爆朋友圈的文字才有了铿锵的‘买孩子判无期’。”

  “……认不认同是个人的事,理性不理性是大家的事,倘若 朋友圈这些‘不理性’的话语能够为孩子营造一片平和的环境,为安全快乐成长铸牢防线,又有何不可?再者而言,把朋友圈的话语转换成理性的词藻——‘请国家 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今天所谓的‘点爆’与热议么?”

  荆楚网

  夏剑:人贩子一律死刑不是“防贩”神器

   “人贩子,为了逐利,泯灭良知,不能说不可恶。然而,法律界人士都知道,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简言之,就是 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不论什么罪行,皆有轻重之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处罚方式是背离法律精神,有失法律公允的。一刀切的死刑入 罪,如果能解决所有罪恶,还要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处罚方式干嘛?”

  “贩童事件,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法律的制裁,却屡禁不止。 与其讨论对人贩子一律死刑,不如从理性出发,综合考量。人贩子与买方都是贩童事件利益链条上重要的‘推手’,入刑重此薄彼,受伤的永远是无辜的孩子。加大 对买方的处罚力度,加快完善立法、增强全民‘反拐’‘治拐’的意识和能力,或许才是‘防贩’路上治标又治本的一剂‘良方’。”

  中国青年网

  雷希颖:“人贩子是否该判死刑”争论的背后

  “一边是营销账号打着道德、正义的大旗赚得钵满瓢满,另一边是社会舆论再次陷入到了撕裂对立的局面。“拐卖孩子”问题不但没有因此而得到解决,反倒让后续的立法进程受到了更大阻力--不理性的、具有极端色彩社会思潮的阻碍。”

   “‘人贩子是否该判死刑’是由营销公司挑起的,但却引发了全社会共鸣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舆论话题。不过,话题本身被不断炒作,社会情绪不断被消费,从 本质上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从根本上需要父母更好的承担起自身的监护义务,需要社会更好的承担起协助责任,需要国家更好的承担起保卫职 能。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而非单纯的情感宣泄。此刻,在宣泄完愤怒后,我们是否能够带着同样饱满的情绪,开始去为拐卖儿童问题的最终 解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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